標  題 經濟部函轉有關「地質敏感區劃定變更及廢止辦法」、「地質敏感區審議會組織及運作辦法」及「地質敏感區基地地質調查及地質安全評估作業準則」,業經經濟部於中華民國101年3月6日以經地字第10104600660號令訂定發布施行。 
公告日期 2012-03-29 
內  容 「地質敏感區劃定變更及廢止辦法」、「地質敏感區審議會組織及運作辦法」及「地質敏感區基地地質調查及地質安全評估作業準則」,業經經濟部於中華民國101年3月6日以經地字第10104600660號令訂定發布施行,檢送發布令影本(含法規條文)1份。 
相關檔案   「地質敏感區劃定變更及廢止辦法」、「地質敏感區審議會組織及運作辦法」及「地質敏感區基地地質調查及地質安全評估作業準則」,業經經濟部於中華民國101年3月6日以經地字第10104600660號令訂定發布施行,檢送發布令影本(含法規條文)1份,請查照。.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