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  題 內政部函轉有關「已領得建築執照之公共建築物無障礙設備與設施提具替代改善計畫作業程序及認定原則」修正為「既有公共建築物無障礙設施無障礙設施替代改善計畫作業程序及認定原則」,並修正全文,業經內政部於101年5月25日以台營字第1010804091號令修正發布。 
公告日期 2012-05-31 
內  容 「已領得建築執照之公共建築物無障礙設備與設施提具替代改善計畫作業程序及認定原則」修正為「既有公共建築物無障礙設施無障礙設施替代改善計畫作業程序及認定原則」,並修正全文,業經內政部於101年5月25日以台營字第1010804091號令修正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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