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  題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轉有關「農業主管機關受理申請許可案件及核發證明文件收費標準」第3條、第4條,業經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於101年6月28日以農企字第1010011145號令修正發布施行,茲檢送發布影本、法規修正條文、修正總說明及修正條文對照表各1份,請依修正後法規辦理。 
公告日期 2012-07-16 
內  容 有關「農業主管機關受理申請許可案件及核發證明文件收費標準」第3條、第4條,業經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於101年6月28日以農企字第1010011145號令修正發布施行,茲檢送發布影本、法規修正條文、修正總說明及修正條文對照表各1份,請依修正後法規辦理。 
相關檔案   可案件及核發證明文件收費標準」第3條、第4條,業經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於101年6月28日以農企字第1010011145號令修正發布施行,茲檢送發布影本、法規修正條文、修正總說明及修正條文對照表各1份,請貴所依修正後法規辦理,請查照。.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