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 題 | 宜蘭縣政府轉內政部營建署為推動職業安全衛生業務1案,建築設計如涉及外牆、屋頂、挑高空間等,其清潔維護作業之安全措施與構造,宜納入規劃設計考量。 |
公告日期 | 2018-08-14 |
內 容 | 轉內政部營建署為推動職業安全衛生業務1案,建築設計如涉及外牆、屋頂、挑高空間等,其清潔維護作業之安全措施與構造,宜納入規劃設計考量,請查照。 |
相關檔案 | 轉內政部營建署為推動職業安全衛生業務1案,建築設計如涉及外牆、屋頂、挑高空間等,其清潔維護作業之安全措施與構造,宜納入規劃設計考量,請查照。.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