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 題
宜蘭縣政府「營造業承攬工程造價限額工程規模範圍申報淨值及一定期間承攬總額認定辦法」第2條、第4條、第4條之1條文,業經內政部於107年8月22日以台內營字第1070812769號令修正發布(如附件)。
公告日期
2018-09-10
內 容
「營造業承攬工程造價限額工程規模範圍申報淨值及一定期間承攬總額認定辦法」第2條、第4條、第4條之1條文,業經內政部於107年8月22日以台內營字第1070812769號令修正發布(如附件),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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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造業承攬工程造價限額工程規模範圍申報淨值及一定期間承攬總額認定辦法」第2條、第4條、第4條之1條文,業經內政部於107年8月22日以台內營字第1070812769號令修正發布(如附件),請查照。.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