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 題
宜蘭縣政府函-有關建築物於申請建造執照開工及使用執照時應取得電信設備審驗合格證明文件1案,請依說明段轉知所屬配合辦理,請查照。
公告日期
2020-03-31
內 容
宜蘭縣政府函-有關建築物於申請建造執照開工及使用執照時應取得電信設備審驗合格證明文件1案,請依說明段轉知所屬配合辦理,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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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建築物於申請建造執照開工及使用執照時應取得電信設備審驗合格證明文件1案,請依說明段轉知所屬配合辦理,請查照。.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