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 題 | 宜蘭縣政府函-內政部中華民國108年10月31日台內地字第1080265928號公告修正「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第11點及第19點規定之生效日期,修正自110年1月1日生效,請查照。 |
公告日期 | 2020-05-12 |
內 容 | 宜蘭縣政府函-內政部中華民國108年10月31日台內地字第1080265928號公告修正「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第11點及第19點規定之生效日期,修正自110年1月1日生效,請查照。 |
相關檔案 | 內政部中華民國108年10月31日台內地字第1080265928號公告修正「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第11點及第19點規定之生效日期,修正自110年1月1日生效,請查照。.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