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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函-修正「公共工程施工綱要規範使用及編修應注意事項」,並將名稱修正為「公共工程共通性工項施工綱要規範使用及編修應注意事項」,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九月一日生效,請查照並轉知所屬(轄)機關。
公告日期
2020-06-20
內 容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函-修正「公共工程施工綱要規範使用及編修應注意事項」,並將名稱修正為「公共工程共通性工項施工綱要規範使用及編修應注意事項」,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九月一日生效,請查照並轉知所屬(轄)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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