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  題 宜蘭縣政府函-關於高層建築物採用高速電梯者,其屋頂突出物高度,請依內政部110年2月5日內授營建管字第1100801730號函說明二辦理,請查照。 
公告日期 2021-02-19 
內  容 宜蘭縣政府函-關於高層建築物採用高速電梯者,其屋頂突出物高度,請依內政部110年2月5日內授營建管字第1100801730號函說明二辦理,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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