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 題
宜蘭縣政府函-關於高層建築物採用高速電梯者,其屋頂突出物高度,請依內政部110年2月5日內授營建管字第1100801730號函說明二辦理,請查照。
公告日期
2021-02-19
內 容
宜蘭縣政府函-關於高層建築物採用高速電梯者,其屋頂突出物高度,請依內政部110年2月5日內授營建管字第1100801730號函說明二辦理,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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