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 題 | 宜蘭縣政府函-關於高層建築物採用高速電梯者,其屋頂突出物高度,請依內政部110年2月5日內授營建管字第1100801730號函說明二辦理,請查照。 |
公告日期 | 2021-02-19 |
內 容 | 宜蘭縣政府函-關於高層建築物採用高速電梯者,其屋頂突出物高度,請依內政部110年2月5日內授營建管字第1100801730號函說明二辦理,請查照。 |
相關檔案 | 關於高層建築物採用高速電梯者,其屋頂突出物高度,請依內政部110年2月5日內授營建管字第1100801730號函說明二辦理,請查照。.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