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 題 | 宜蘭縣政府函-轉內政部釋示有關農業設施-農糧產品加工室申請建造執照時,在都市計畫內總樓地板面積在200平方公尺以上或都市計畫外總樓地板面積在500平方公尺以上之農糧產品加工室,是否屬供公眾使用建築物1案,請查照。 |
公告日期 | 2021-03-22 |
內 容 | 宜蘭縣政府函-轉內政部釋示有關農業設施-農糧產品加工室申請建造執照時,在都市計畫內總樓地板面積在200平方公尺以上或都市計畫外總樓地板面積在500平方公尺以上之農糧產品加工室,是否屬供公眾使用建築物1案,請查照。 |
相關檔案 | 轉內政部釋示有關農業設施-農糧產品加工室申請建造執照時,在都市計畫內總樓地板面積在200平方公尺以上或都市計畫外總樓地板面積在500平方公尺以上之農糧產品加工室,是否屬供公眾使用建築物1案,請查照。.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