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  題 宜蘭縣政府函-轉內政部釋示有關農業設施-農糧產品加工室申請建造執照時,在都市計畫內總樓地板面積在200平方公尺以上或都市計畫外總樓地板面積在500平方公尺以上之農糧產品加工室,是否屬供公眾使用建築物1案,請查照。 
公告日期 2021-03-22 
內  容 宜蘭縣政府函-轉內政部釋示有關農業設施-農糧產品加工室申請建造執照時,在都市計畫內總樓地板面積在200平方公尺以上或都市計畫外總樓地板面積在500平方公尺以上之農糧產品加工室,是否屬供公眾使用建築物1案,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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