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 題 | 臺北市建築師公會函-有關建築師會員於越區執業時,依業務章則承辦案件(含特設機關)之業務酬金由會籍所在地公會辦理,事業費惠請配合至案件所在地公會辦理,請查照。 |
公告日期 | 2021-06-25 |
內 容 | 臺北市建築師公會函-有關建築師會員於越區執業時,依業務章則承辦案件(含特設機關)之業務酬金由會籍所在地公會辦理,事業費惠請配合至案件所在地公會辦理,請查照。 |
相關檔案 | 有關建築師會員於越區執業時,依業務章則承辦案件(含特設機關)之業務酬金由會籍所在地公會辦理,事業費惠請配合至案件所在地公會辦理,請查照。.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