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 題 | 宜蘭縣政府函-轉內政部釋示關於建築物於樓層平面左、右二側及中間各設有1座直通樓梯,中間之直通樓梯為特別安全梯,其樓梯間得否設2出入口分別連通2座緊急用昇降機之機間1案,請查照。 |
公告日期 | 2021-12-29 |
內 容 | 宜蘭縣政府函-轉內政部釋示關於建築物於樓層平面左、右二側及中間各設有1座直通樓梯,中間之直通樓梯為特別安全梯,其樓梯間得否設2出入口分別連通2座緊急用昇降機之機間1案,請查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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