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 題
宜蘭縣政府函-為確保農業設施可取得完工合格證明及避免農業用地違規使用,請轉知所屬於承攬工程時,確依原核定許可及圖說內容辦理,請查照。
公告日期
2022-03-25
內 容
宜蘭縣政府函-為確保農業設施可取得完工合格證明及避免農業用地違規使用,請轉知所屬於承攬工程時,確依原核定許可及圖說內容辦理,請查照。
相關檔案
可及圖說內容辦理,請查照。.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