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  題 宜蘭縣政府函-為確保農業設施可取得完工合格證明及避免農業用地違規使用,請轉知所屬於承攬工程時,確依原核定許可及圖說內容辦理,請查照。 
公告日期 2022-03-25 
內  容 宜蘭縣政府函-為確保農業設施可取得完工合格證明及避免農業用地違規使用,請轉知所屬於承攬工程時,確依原核定許可及圖說內容辦理,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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