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 題
宜蘭縣政府函-內政部辦理111年度「優良智慧建築作品評選活動」原訂受理申請期限至111年5月31日(星期二)止,因應疫情發展,爰展延受理申請期限至111年6月30日(星期四)止,請查照並轉知所屬。
公告日期
2022-05-10
內 容
宜蘭縣政府函-內政部辦理111年度「優良智慧建築作品評選活動」原訂受理申請期限至111年5月31日(星期二)止,因應疫情發展,爰展延受理申請期限至111年6月30日(星期四)止,請查照並轉知所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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