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  題 轉嘉義市政府訂定「嘉義市政府辦理建造執照及雜項執照展延復審期限處理原則」並自即日起生效。 
公告日期 2022-12-20 
內  容 轉嘉義市政府訂定「嘉義市政府辦理建造執照及雜項執照展延復審期限處理原則」並自即日起生效,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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