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 題 | 宜蘭縣政府函轉「災害後危險建築物緊急評估危險標誌(黃色危險標誌)」及「災害後危險建築物緊急評估危險標誌(紅色危險標誌)」2種標誌,業經內政部於112年5月3日以台內營字第1120805057號令修正發布,如需修正發布規定,請至行政院公報資訊網(網址https://gazette.nat.gov.tw/egFront)下載。 |
公告日期 | 2023-05-25 |
內 容 | 函轉「災害後危險建築物緊急評估危險標誌(黃色危險標誌)」及「災害後危險建築物緊急評估危險標誌(紅色危險標誌)」2種標誌,業經內政部於112年5月3日以台內營字第1120805057號令修正發布,如需修正發布規定,請至行政院公報資訊網(網址https://gazette.nat.gov.tw/egFront)下載,請查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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