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 題 | 有關中華民國結構工程技師公會全國聯合會建議新建建築工程以地下連續壁作為永久結構者,有品質管重大風險影響結構安全之疑慮,建築工程之連續壁應僅能視同臨時擋土牆措施,必須與主結構體(含地下外牆)分別施作,以確保建物之結構安全案。 |
公告日期 | 2023-07-11 |
內 容 | 有關中華民國結構工程技師公會全國聯合會建議新建建築工程以地下連續壁作為永久結構者,有品質管重大風險影響結構安全之疑慮,建築工程之連續壁應僅能視同臨時擋土牆措施,必須與主結構體(含地下外牆)分別施作,以確保建物之結構安全案,請參辦。 |
相關檔案 | 有關中華民國結構工程技師公會全國聯合會建議新建建築工程以地下連續壁作為永久結構者,有品質管重大風險影響結構安全之疑慮,建築工程之連續壁應僅能視同臨時擋土牆措施,必須與主結構體(含地下外牆)分別施作,以確保建物之結構安全案,請參辦。.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