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  題 社團法人新竹市建築師公會檢送本會修正之「辦理建造(雜項)執照協檢作業須知(如附件)」乙份,針對本會辦理建造(雜項)執照協檢,其時效規定增訂並自112年10月1日起實施,惠請(轉知所屬)會員配合辦理。 
公告日期 2023-10-13 
內  容 檢送本會修正之「辦理建造(雜項)執照協檢作業須知(如附件)」乙份,針對本會辦理建造(雜項)執照協檢,其時效規定增訂並自112年10月1日起實施,惠請(轉知所屬)會員配合辦理,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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