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 題
社團法人新竹市建築師公會檢送本會修正之「辦理建造(雜項)執照協檢作業須知(如附件)」乙份,針對本會辦理建造(雜項)執照協檢,其時效規定增訂並自112年10月1日起實施,惠請(轉知所屬)會員配合辦理。
公告日期
2023-10-13
內 容
檢送本會修正之「辦理建造(雜項)執照協檢作業須知(如附件)」乙份,針對本會辦理建造(雜項)執照協檢,其時效規定增訂並自112年10月1日起實施,惠請(轉知所屬)會員配合辦理,請查照。
相關檔案
檢送本會修正之「辦理建造(雜項)執照協檢作業須知(如附件)」乙份,針對本會辦理建造(雜項)執照協檢,其時效規定增訂並自112年10月1日起實施,惠請(轉知所屬)會員配合辦理,請查照。.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