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 題
訂定「宜蘭縣政府辦理建造執照及雜項執照展延復審期限處理原則」,並自即日生效。
公告日期
2024-02-27
內 容
訂定「宜蘭縣政府辦理建造執照及雜項執照展延復審期限處理原則」,並自即日生效,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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