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  題 宜蘭縣政府函請本會輔導所屬會員依「內政部指定營建類非公務機關個人資料檔安全維護管理辦法(下稱安維辦法)」訂定「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或業務終止後個人資料處理方法」,並於該辧法發布施行日起6個月內報備查。 
公告日期 2024-03-19 
內  容 請貴會輔導所屬會員依「內政部指定營建類非公務機關個人資料檔安全維護管理辦法(下稱安維辦法)」訂定「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或業務終止後個人資料處理方法」,並於該辧法發布施行日起6個月內報備查,請查照。 
相關檔案   請貴會輔導所屬會員依「內政部指定營建類非公務機關個人資料檔安全維護管理辦法(下稱安維辦法)」訂定「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或業務終止後個人資料處理方法」,並於該辧法發布施行日起6個月內報備查,請查照。.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