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 題
宜蘭縣政府為落實建築管理,請貴所就所轄區域所核發建築許可案於使用執照申請階段將「建築新技術、新工法、新設備新材料認可通知書」納入應附文件。
公告日期
2024-07-12
內 容
為落實建築管理,請貴所就所轄區域所核發建築許可案於使用執照申請階段將「建築新技術、新工法、新設備新材料認可通知書」納入應附文件,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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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落實建築管理,請貴所就所轄區域所核發建築許可案於使用執照申請階段將「建築新技術、新工法、新設備新材料認可通知書」納入應附文件,請查照。.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