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  題 宜蘭縣政府為落實依法設有防火區劃之建築物其建築管理及保障公共安全,自114年4月1日起掛件之建造執照申報開工案件及既有建築物申請變更使用執照圖說審查案件,應於竣工查驗時檢附防火區劃貫穿施工紀錄表等相關文件,請轉知所屬會員切實配合辦理。 
公告日期 2025-03-28 
內  容 宜蘭縣政府為落實依法設有防火區劃之建築物其建築管理及保障公共安全,自114年4月1日起掛件之建造執照申報開工案件及既有建築物申請變更使用執照圖說審查案件,應於竣工查驗時檢附防火區劃貫穿施工紀錄表等相關文件,請轉知所屬會員切實配合辦理,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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